如果一位基金经理同时管理A、B两只基金,且该两只基金在某个报告期都重仓了某只标的C,然而,到了下一个报告期末,A继续重仓C,B却大幅减持C,改为重仓标的D,那么,对A、B两只基金的持有人来说,基金经理的这种调仓行为是否可以接受? 对基金经理来说,需要解释的则是,为何A基金的持有人合该继续接受重仓C的结果,B基金的持有人合该接受调仓成D的结果?基金经理如何证明自己的调仓行为对A、B两只产品的持有人来...